安徽深入推进食品抽检计划综合评价工作
印发《2023年深入推进食品抽检计划综合评价工作方案》
本报讯 (唐景波 记者 李 辉)为高质量完成2023年食品抽检任务,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2023年深入推进食品抽检计划综合评价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组织指导和落实各级食品抽检工作,压实压紧抽样检验、核查处置、信息公布和机构监管责任。通过开展综合评价,推进均衡抽检、精准风险排查、核查处置效能提升、数据抽查规范性、机构监管方式多样化等重点工作落实见成效。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前期定性评价食品抽检计划编制和实施细则的精准性,评价指标由必要项和非必要项指标组成,其中必要项是规定动作,非必要项是自选动作。按照评价指标确定评价规则,明确“符合”、“基本符合”和“不符合”评价结论的评价依据。评价方式采取书面评价方式,主要根据各地年度食品抽检计划,按照评价指标逐项开展评价。
针对中期跟踪评价食品抽检计划进展情况,评价内容包括全省各地对本地食品抽检计划中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自我评价,形成中期自评报告,以及通过国抽信息系统抽查被评价单位的抽检数据。评价方式主要采取静态评价和动态评价方式,对被评价单位自评报告开展静态评价;通过国抽信息系统对被评价单位抽检数据开展动态评价。静态评价发现主要问题,逐一反馈被评价的单位;动态评价发现主要问题,及时反馈被评价的单位,并督促整改。
在综合问效评价食品抽检计划完成情况方面,评价内容根据各地2023年食品抽检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全面总结评价本地计划完成情况,以及量化评价重点指标,形成计划完成情况总结评价报告和量化评价表。评价方式采取线下书面评价、国抽系统线上评价方式,线下书面评价被评价单位的总结评价报告;通过国抽信息系统线上评价被评价单位的重点指标。最后,通过全面总结提炼各地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存在问题,为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2024年食品抽检计划提供参考。
《工作方案》还明确指出,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和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要成立评价工作组,主要负责食品抽检计划评价指标确定、组织实施和结果反馈等工作,并实施逐级评价。通过逐级和分阶段开展食品抽检计划综合评价工作,全程控制食品抽检工作质量,确保2023年食品抽检计划落实落细见成效,全力推动食品抽检高质量发展。
记者从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还了解到,该局近期组织召开了2023年食品抽检计划编制评价工作会,对2023年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抽检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细则开展前期定性评价工作。根据落实“两个责任”、均衡推进、问题导向、联动抽检、检管结合等20项评价指标进行逐一评价,将评价结论和评价发现主要问题,逐一书面反馈被评价单位,督促完善有关单位抽检计划。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