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切实保障春耕备耕期间广大农牧民合法权益,按照《关于认真办好2023年市场监管“民生实事”的通知》要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春耕护农万里行”行动,采取多项措施,切实保春耕促生产。
农资市场专项检查。结合市场监管职责,开展农资市场资格准入、产品质量监管、价格监管、反不正当竞争等专项检查,严管净化农资市场,全力护航春耕备耕。严格资格准入核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农资经营者资质逐一核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证照租借等现象。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对化肥、滴灌带、农膜等产品质量进行专项抽查,查看是否有合格证明、进货票据、包装标识标注是否完好等,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进销台账,确保来源可溯、去向可追,严防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规范农资经营秩序,重点检查农资经营门店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有农资产品质量、功效和使用范围等方面的虚假宣传,是否有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强化农资经营主体的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重点检查是否有仿冒知名农资产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的名称或字号等恶意攀附他人商誉的违法行为。
多部门联动检查。联合市公安局、市农牧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对全市农资经营场所进行专项监督抽查,重点监督检查种子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农药、肥料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整改,涉嫌违法的立案查处,全力护航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农资打假宣传。向农资经营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避免违法违规经营。向群众进行消费维权宣传,宣讲如何辨别真假农资,如何正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运用好维权服务站,切实保护群众合法利益。
“春耕护农万里行”行动实施以来,共检查农资经营主体523家,签订《农资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100余份,发出《规范农资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函》《农资消费安全提醒》等500余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质量监督抽检农资产品50批次。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推进“春耕护农万里行”及其他民生实事,维护好市场秩序,保护好农牧民合法利益。(刘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