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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连平县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市场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被注销

2023-04-17 10:26: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14日,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23年4月14日,该局已依法注销连平县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市场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许可证号

许可证标明的有效期限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负责人

注销日期

注销原因

粤DB7624082

2026年12月29日

连平县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市场店

李秀明

2023年4月14日

企业申请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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