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谢旺江)4月14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化肥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政策宣讲暨化肥产品质量分析会,通报2022年全市化肥产品监督抽查情况,对市场监管总局近日颁布的《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5号令)进行宣讲,并就化肥产品质量提升开展技术帮扶培训。全市36家化肥生产企业负责人及相关区县市场监管分管领导、质量科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悉,2022年组织开展化肥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155批次,18批次产品不合格,问题发现率为11.6%。抽查产品种类主要涉及复合肥料、有机肥、农业用硫酸钾等。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包装标识、有机质含量、酸碱度(pH)等指标。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军指出,75号令将于2023年5月5日正式施行,生产企业作为保证产品质量的源头和主体,要加强学习贯彻,明确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及相应工作职责,实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确保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他强调,要站在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化肥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化肥企业要牢记生产合格产品是企业最根本的责任与义务,牢牢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市场监管部门要坚决从严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同时深化质量技术帮扶,为化肥生产企业纾困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