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弘扬中华民族珍惜粮食、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严厉打击食品浪费行为,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近期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4月14日,该局对两家餐饮服务单位违反《反食品浪费法》的行为,当场给予警告,这也是南丰县首次对此类“食品浪费”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据悉,执法人员对上述两家餐饮店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均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同时,发现当事人的后厨泔水桶内剩余较多菜肴,造成食品浪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之规定,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同时,对餐饮店负责人进行反食品浪费教育,向其发放含有反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内容的宣传单,签订《制止餐饮浪费承诺书》,积极帮助餐饮服务单位整改到位。
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同时采取包保督导、网络监测、简案快办等综合措施,多途径多维度强化制止餐饮浪费监管,确保让节约新“食”尚成为新常态。(通讯员 鄢国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