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药品GSP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和《2023年温州市药品经营企业飞检计划》要求,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3月30-31日对温州市三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如下:
温州市三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药品GSP飞行检查情况
企业名称 | 温州市三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冷藏、冷冻药品) | ||
经营方式 | 批发、零售连锁 | 检查时间 | 2023年3月30日-31日 |
检查情况如下: 一、发现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总部: 严重缺陷0项; 主要缺陷5项: *01602 企业质管部未履行其应有的工作职责。如药品质量信息查询和收集、药品召回、质量管理的教育和培训等均由质量负责人吴某代为履行。 *02501 企业对各岗位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职责继续培训未到位,如质管部经理王某、验收员吴某岗前培训缺少岗位操作规程培训,两人不熟悉药品经营的相关要求和岗位职责。 *03601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未及时根据实际进行完善。如企业同时有批发和零售连锁的经营范围,但现行质量管理文件未包括门店管理的相关规定;企业(零售连锁)冷藏冷冻药品委托配送,但质量管理文件未对委托配送予以明确。 *10701 企业未对委托配送单位进行质量保障能力审计。如企业通过药师帮平台销售的药品均委托顺丰快递进行配送,但未对顺丰快递的质量保障能力进行相关的审计。 *11301 企业对退货药品管理欠规范。如对电商销售及下游门店退货药品随意堆放在四楼仓库入口处;且部分快递寄回的退货药品长期放置快递点未及时取回;现场四楼仓库发现销售单据号为23030600751、23031400950的退货药品未能提供退货相关记录。 一般缺陷1项: 07702 企业对到货药品验收时未按规定进行抽样。如藿香正气水到货40件,企业只开箱1件。 门店: 严重缺陷0项; 主要缺陷1项: *13501 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不完备。企业在拼 多 多、美 团平台开展网络药品销售,计算机系统以直营门店罗滨店出库发货,但企业未制定要药品配送质量管理及配送质量评审等制度。 一般缺陷1项: 16906 药品拆零药品未保留原说明书。如梅岙店货架上摆放仁丹、清凉喉片,均已拆掉外包装,但未见原说明书。 二、重点核查内容和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重点核查内容除第5、6点外,均未发现异常。详见缺陷。 2.企业同时有批发和零售连锁经营范围,门店共38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