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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霍城县恒雅香料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第528号)

2023-04-25 16:14: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核准霍城县恒雅香料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第528号)。

公告称,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生产伊犁薰衣草精油、广昌白莲、大连海参、山西老陈醋等4个产品的4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

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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