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23年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聚焦民生和新消费领域中的消费者投诉多、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平台经济等新经济领域中的竞争失序问题,聚焦重要商品和要素市场中的商业标识仿冒混淆、商业诋毁问题,重点查处十一类违法行为,即:老年消费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青少年儿童消费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医疗美容消费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医药购销、医疗服务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流量劫持、非法跳转等违法行为,刷单炒信、口碑营销等违法行为,仿冒他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的混淆行为,仿冒企业名称字号的混淆行为,利用跟帖评论、测评结果等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责任落实到人,聚焦重点领域,围绕重点工作任务,突出案件查办,保障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
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供稿: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