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九
漳州市公安局侦破假冒品牌电磁阀案
【案情简介】
2022年9月21日,在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的指挥协调下,漳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古雷公安分局远赴河南省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捣毁位于沁阳市紫陵镇赵寨村的假冒美国艾默生“ASCO”防爆电磁阀生产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查扣假冒的电磁阀232台,现场涉案价值200余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凯作为涉案公司实际控制人,在中标古雷开发区某石化项目“干雾抑尘系统”设备安装项目后,为获取更大利益,召集公司生产部负责人余某海、公司技术部负责人张某进等人合谋,从网络上购买价格低廉的国内小品牌电磁阀并处理掉已有的商标标识,再通过当地广告公司制作假冒“ASCO”电磁阀注册商标标识的不干胶贴进行贴标,冒充正品的“ASCO”防爆电磁阀销售给承包商,组装在该石化项目“干雾抑尘系统”设备上使用。同时,张某凯为确保该干雾抑尘系统设备质量验收能通过,还涉嫌伪造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及质量检测报告等文件,以同样的手法将设备销往国内山东莱芜、湖南岳阳、安徽安庆等16个省份39家企业,这些设备内均安装有大量电磁阀,涉案金额达数千万元。
【典型意义】
石化项目生产现场的特殊环境,要求电磁阀均应通过防爆检测机构专业认证,确保阀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即使出现线圈故障等特殊情况,也可将火花、高温、爆炸等控制在隔爆壳内部。在石化项目上安装使用假冒电磁阀,如果遇到环境中的危险气体、浓度较高的粉尘,外壳如无法有效隔绝线圈产生的危险因素,极易引发大范围的爆炸,对周边工作人员和设备财产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目前,经公安机关努力,已追回全部的正品“ASCO”防爆电磁阀,受害公司也已对原有的假冒电磁阀进行更换,及时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
同时,美国艾默生电气公司是世界上著名的开发制造电磁阀厂家,产品在工、商业界应用非常广泛,经过在中国大量使用,其“ASCO”商标在中国具有很高知名度。假冒“ASCO” 防爆电磁阀与正品的价格相差20多倍,严重侵犯艾默生长期培育而形成的著名品牌商标之声誉。案件成功侦破,展示了我市公安机关的高度政治责任感,依法保护了外资企业在华合法权益,彰显了漳州公安对国内外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的决心,增强外资在华投资的信心。
案例十
长泰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
诉前调解侵犯“酒鬼”商标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四川省某食品产业有限公司获得国际注册号为G1022223号“酒鬼”注册商标,其有效期为2009年10月26日至2029年10月26日。该品牌花生自发布以来,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加之公司对该品牌的努力持续经营及良好的商誉,迅速在市场上占有了一定的份额。近年来四川某食品产业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酒鬼”产品维权活动,发现不少厂家生产销售假冒“酒鬼”品牌的花生,随后分批向各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受理该公司与被申请人龙海某食品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后,委托漳州市长泰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
受理案件后,调解员经过细致的沟通了解、调查分析,考虑到知识产权纠纷特点,结合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细节和具体诉求,采用了“背对背”方式对双方进行调解。本案龙海某食品有限公司被诉侵权包装袋的正面显著位置印有与申请人的第3607361号注册商标“酒鬼”、第G102223号注册商标“酒鬼”近似的标识“酒鬼花生”,明显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构成商标侵权使用。被诉侵权产品系加工后的花生仁,与申请人注册商标使用商品属同种商品,容易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因此被诉侵权产品系侵犯申请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被诉侵权产品包装袋上标注生产商为龙海某食品有限公司,应当认定龙海某食品有限公司系被诉侵权产品的生产商,其生产侵犯申请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构成商标侵权,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的责任。通过多轮调解,最终原、被申请人双方互相谅解,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充分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解除了彼此的后顾之忧。
【典型意义】
当前,知识产权纠纷具有当事人利益多元、诉求多样、市场影响大等特点,这些特征决定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方面的独特优势。人民调解方便快捷,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为当事人就地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切实的便利,助力纠纷调解“加速”成功,也有效防止矛盾激化。知识产权诉前调解的价值不仅止于化解纠纷,更重要的是通过司法引领,推动经营主体主动做到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在有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同时,有助于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让各类经营主体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本案为运用调解的优势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