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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江阴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3江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十五项重点内容

2023-05-05 16:10: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稽查工作会议精神、江苏省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和无锡市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江苏省江阴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了《2023江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巩固“铁拳”行动成果,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铁拳”行动十五项重点内容

一、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等物质

具体违法行为表现是:在糕点、饼干和糖果等普通食品或保健食品中添加格列美脲、盐酸二甲双胍、硝苯地平、利血平等成分。

二、假冒伪劣化肥

具体违法行为表现是:化肥产品假冒他人商标或厂名厂址、养分含量不足、非养分元素混入总养分比例、酸碱度PH值不符合标准、有害物质超标等。

三、刷单炒信等虚构交易

具体违法行为表现是:卖家自己或者通过他人刷单购买自己的商品并给予好评,以此提升商品销量和商家信誉。或者,卖家自己或者通过他人刷单购买竞争对手的商品,给予差评或者以恶意好评触发电商平台的惩罚机制,以此贬损竞争对手声誉、降低竞争对手竞争优势。

四、“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宣传

具体违法行为表现是:广告中使用虚构、伪造、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的;或者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保证、治愈率、有效率等;或者利用广播、电视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

五、生产销售劣质燃气具

具体违法行为表现是:生产销售的燃气具未经“3C”强制认证或伪造冒用认证标志,无熄火保护装置等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

六、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

具体违法行为表现是:生产销售虚标参数、无证制造的锅炉,无证安装锅炉,使用锅炉的单位未办理使用登记、未进行检验、无证作业等。

七、使用未登记电梯

具体违法行为表现是:电梯应当按台向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乘坐的电梯显著位置未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八、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具体违法行为表现是:利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九、假冒知名品牌及“傍名人”“搭便车”行为

具体违法行为表现是:擅自使用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企业名称、姓名等;擅自使用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包装、装潢等;擅自使用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擅自使用他人网店的产品模特图、产品质检报告、商品详情页等。

十、民生领域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具体违法行为表现是: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以及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认定证书或者标志,伪造、变造、冒用资质认定证书或者标志,使用已经过期或者被撤销、注销的资质认定证书或者标志的行为。涉及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六个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违法行为,以及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和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两类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十一、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具体违法行为表现是:在面包、蛋糕中加入脱氢乙酸、苯甲酸等,导致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制作油条时使用含铝泡打粉,导致其中铝的残留量超标;在制作凉皮、豆腐时加入山梨酸钾、苯甲酸等用来防腐,以延长食品保质期等。

十二、涉农工程主要原材料假冒伪劣问题

范围为涉农工程项目使用的钢筋、水泥、排水管等重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产品。具体违法行为表现是:生产、销售并用于涉农工程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无厂名厂址、无执行标准,无合格证明;伪造进场检验报告或者型式试验等质量证明文件。

十三、商品过度包装问题

具体违法行为表现是:是否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的相关要求,包装层数是否超过3层、包装材料是否使用了贵金属和红木等贵重材料、月饼是否与其他产品混装销售等。

十四、化妆品非法添加、虚假标注等问题

具体违法行为表现是: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化妆品的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十五、构成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

具体违法行为表现是: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通过以下方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来源:江阴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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