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5日,合肥新站高新区启动首届新站高新区管委会质量奖申报工作。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新站高新区管委会质量奖是管委会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主要授予在推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管理和服务等质量提升方面成绩突出,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对新站区质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组织。这是合肥市属开发区中首家开评的奖项。
首届新站高新区管委会质量奖设金奖不超过2个、银奖不超过3个,金奖、银奖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申报新站高新区管委会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3年以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自主创新能力强,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企业文化突出,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经营规模、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本区领先地位;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制度并运行3年以上,具有显著的质量效益;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或证照;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行业特色、企业特点,质量工作成绩显著,持续改进效果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等6项条件。
如果申报组织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方面政策;近3年内有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在各级监督抽查或监督检查中,其产品、工程或服务被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近3年内存在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生产经营组织发生亏损;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经查证属实的;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等6项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其评审申请。(王昌明 汪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