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仪征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举报对仪征某影城开展检查,发现该影城在淘票票APP等网络购票平台销售页面中设置、发布有“3D眼镜收费”“3D眼镜请自备或前台购买”等提示性内容,同时在销售的3D电影票上也标注有“3D眼镜请自备或前台购买”提示性内容。该影城线上线下提示告知消费者“3D眼镜收费”“3D眼镜请自备或前台购买”的行为,免除了该影城的义务,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和《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以及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消费者权利的其他规定”的规定。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查办中,一旦确定违法事实,仪征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经营者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违反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罚。
典型意义:影院3D眼镜收费实际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电影院单方面告知顾客3D眼镜需要付费,实质上是一种不公平的条款,免除了电影院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该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处理违规经营者,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同时督促影院加强自律,依法依规经营,让消费者看得舒心、安心。此外,提醒消费者要增强维权意识,通过协商或者投诉的方式解决问题,在必要的时候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江苏省仪征市市场监管局 顾春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