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我未依照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并没有直接予以行政处罚,而是给我们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约谈并进行批评教育。”近日,湖南省新宁县嘉运铝材店负责人罗祥申说,“现在,职能部门执法特别人性化,今后,我在经营中一定注意,保证不再发生类似的行为。”这只是新宁县金石镇市监所长林继扬带队开展日常巡查时的缩影。
近年来,新宁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按照 《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规定》等文件要求,推动监管观念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在不涉及安全底线的市场监管领域加大柔性执法力度;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加强监管;对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召开约谈警示会、责令限期整改、现场指导检查等方式,加强经营主体违法违规行为预防教育和督促纠正,积极引导经营主体自觉守法,及时自我纠错。”该局相关负责人说,今年他们通过建章立制,制定并修订《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罚案件通报制度》等制度和措施,建立经营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对除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等安全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外的违法违规行为,只要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实行“首次不罚、告诫到位、下不为例”。
下一步,新宁县市场监管局将准确把握推进柔性执法的工作方式和方法,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让执法有“温度”,让服务有“力度”,不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释放经营主体活力,为经营主体的发展添“速度”。(伍锡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