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 龚志伟)为切实规范电动自行车经营管理,5月8日,四川省江安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交警大队,深入辖区多家电动自行车经营点、维修点开展宣传活动。
执法人员通过面对面签订承诺书以及宣讲、悬挂宣传海报等方式对电动车合法销售进行政策宣传。一是要求电动自行车经营者销售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且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督促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依法向消费者提供购车发票、产品合格证,并告知二轮摩托车注册登记流程和注意事项;二是不得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作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三是不得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做到从销售环节杜绝违规电动车上路行驶。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督促了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履行产品质量责任义务,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下一步,江安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进一步提升经营者质量意识,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