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部署,天津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打击销售未经认证玩具、发布涉及儿童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与未成年人紧密相关的违法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一、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天津市欧格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未经认证玩具案
2023年1月5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市欧格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未经认证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4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8月8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市民举报称,当事人通过电商平台对外销售科教电玩具,该款玩具外包装未标注生产厂家名称且经查询,该款玩具未经3C认证。经查,当事人销售涉案玩具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执法人员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涉案玩具生产企业名称,未查询到符合条件的获证组织信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网络购物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不法经营者设置消费陷阱提供了条件。本案中,当事人通过网络销售未经认证玩具,存在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坚决予以打击,为“祖国的花朵”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玩具消费环境。
二、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天津塘沽瑞德口腔门诊部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3年4月14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塘沽瑞德口腔门诊部擅自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9月,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市民举报称,当事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含有“据研究表明,越来越多学龄前儿童正患有龋齿问题。超过四分之一的孩子在四岁前就患上了第一颗龋齿,甚至有很多宝宝在2岁时或者更早的时候就有了蛀牙”“有些少年儿童因为牙齿长得不好看,受到同学或小伙伴的嘲笑,产生自卑感,严重影响心理健康”等内容的广告涉嫌违法。经查,当事人自2019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3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部分文章及广告,内容直接介绍了当事人医疗机构及相关医疗服务,为医疗广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法律明确规定,医疗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本案中,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扰乱了医疗市场的正常秩序。市场监管部门持续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天津市善益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3年3月20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市善益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1月4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善益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经查,当事人在电商平台网店售卖的涉案食品“善益能益生菌粉固体饮料”并非药品、保健食品。为了提高涉案食品在电商平台的关注度,当事人于2022年10月开始在电商平台售卖涉案食品的网页中发布涉及婴幼儿疾病名称和症状的词语及内容的宣传,且相关引证内容未表明出处。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中,当事人发布的广告内容涉及婴幼儿,对产品进行虚假描述,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消费者购买行为有实质性的影响。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告应当真实、合法,莫让违法广告寒了天下父母心。(来源:天津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