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和进货查验制度,坚决从合法渠道进购水产品,严禁采购、销售长江及支流非法捕获的野生鱼类。”6月9日,湖北省浠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发现部分餐饮单位购进水产品时未留存进购票证、未依法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后,提醒告诫道。
为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部署,切实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自2020年7月以来,该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三年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法行为。
强监管,查隐患。全域开展拉网式风险排查,重点检查餐饮单位、农贸市场是否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在招牌和菜单上发布“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长江鱼虾”等字样的广告。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对渔具店进购登记落实和“电毒炸”禁用渔具售卖开展日常监督管理。
严处罚,促实效。针对台账不健全、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经营单位,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针对以“野生鱼”等为噱头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某鲜鱼火锅店处以罚款6万元。
广宣传,造氛围。在农贸市场设置大型固定宣传标语,与经营主体签订承诺书,在各级媒体发布倡议书,广泛宣传国家政策和法律知识,有力提升了各类经营主体和消费群体长江生态保护意识。
三年来,该县市场监管局累计开展执法行动3411次,检查相关经营单位3.5万家次。发现问题线索85条,收缴、销毁问题菜单300余份,整改问题招牌5处,整改问题字号1个,立案查处案件2起,基本实现了“广告宣传无违规,生产企业无加工,市场商超无销售,餐饮单位无食用”的工作目标。(通讯员 叶杨 江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