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
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决定自2023年6月起至12月,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紧紧围绕总局“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聚焦线上线下食品安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未经许可生产特种设备和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无证出厂销售CCC目录内产品等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群众深恶痛绝的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突出问题,坚决出重拳、下猛药,加大整治力度。对存在“屡禁不止、屡罚不改”情形的经营主体予以集中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通过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重点排查一批严重违法失信案件线索,集中查处一批严重违法失信案件,有力惩戒一批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一批制度机制成果,促进经营主体信用水平整体提升,深入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