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因电梯人员被困超时救援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深市监福处罚〔2023〕福田49号显示,该公司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罚款10000元。处罚事由为: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为: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一条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责令电梯、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单位改正,处一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罚款,并提请许可实施部门依法吊销其相应的许可证。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6月25日,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李根。
本网查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现,这已经是该公司今年第四次因特种设备违法行为被处罚。今年1月13日、4月23日、6月16日,均因未按规定对电梯维保被市场监管部门分别罚款1万元。2022年,该公司也有四次行政处罚记录,除了未按照规定维保电梯外,还有一次为“虚假维保电梯”。罚款金额也是每个1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3月,注册资本114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虞横。经营范围包括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等。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则成立于1998年11月。该分公司此前还涉及多起法律诉讼,案由为修理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