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建华)7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关于2022年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公告》,公布了2022年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显示,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广东省的考核结果为A级;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考核结果为B级;海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的考核结果为C级。
据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对2022年各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