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湖北省浠水县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加强“三领域”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目前共出动执法人228人次,检查气瓶充装单位12家、燃气使用单位370余家、燃气灶具经营单位36家,发现安全隐患24处。
加强燃气充装领域安全监管。对全县12家液化气站开展拉网式监管。重点资质许可、人员证件、充装记录、气瓶充装质量追溯信息系统建立使用情况,现场查看已充气气瓶信息化标志和漆色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气瓶、报废气瓶等情形。同步告诫一律做到“两必须三严禁”——充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充装前后必须检查气瓶安全并记录检查情况,严禁加装使用非扫码加气的充装枪、严禁充装超期气瓶、严禁使用“口袋码”。
加强燃气使用领域风险排查。对全县餐饮店、烧烤店、早餐店等燃气使用单位开展风险隐患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使用无充装标识和警示标志、超期未检、超过报废期限继续使用的气瓶,气瓶信息化标签能否反映气瓶基本信息和充装信息,燃气连接软管是否存在老化和漏气、是否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等。向从业人员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及液化气钢瓶的使用期限、使用时注意事项、应急处置等安全知识,与经营单位签订《燃气安全使用承诺书》。
加强燃气设备经营领域质量监督。依法查处经营单位销售的灶具未获得强制性认证(CCC认证)或无法提供产品有效认证证书,伪造、变造、冒用、转让、买卖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和违法经营非标产品的行为,下达《行政指导警示书》8份。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强燃气领域安全检查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不按照要求完成问题整改的经营主体依法严处,切实守牢安全生产底线。(通讯员 叶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