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药品监督>>

“药”有所为 河北省衡水市市场监管局桃城区分局强化零售药店夏季药品质量安全监管

2023-07-20 14:30: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北省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桃城区分局针对夏季天气炎热、药品容易发生质量变化的特点,开展高温季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监管,有效防范高温对药品质量造成的安全风险,规范药品存储养护行为,筑牢夏季药品安全防线。

突出监管重点,强化监管责任。执法人员针对夏季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风险隐患多、监管任务重的特点,将夏季常用药品、易变质药品、冷藏药品、中药饮片等作为重点检查品种,重点检查了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根据经营药品的储存条件配置阴凉、冷藏储存设备和温湿度监测设备,做到温湿度有效监测与记录,查看中药饮片是否采取防虫防潮防霉等措施。现场查看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运转,药品温湿度是否超标,能否满足药品陈列环境温度要求等,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按照药品储存要求,做好夏季药品储存工作。

聚焦风险隐患,强化质量管控。认真落实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基本要求,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排查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药品储存与养护的各项管理制度是否执行到位、设施设备是否规范使用,严格审查供货相关资质,杜绝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同时采取“监督检查+普法宣传”的形式,向企业积极宣传有关药品的法律法规,督促其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药品零售企业质量意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有效管控高温季节的质量风险,切实保障群众夏季用药安全。

下一步,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桃城区分局将结合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持续开展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坚持“药”有所为,提升药品质量安全意识,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筑牢夏季药品安全“防火墙”。(陈瑶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成都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主 ...

  • 从“万国机车”到“国家名片”——在 ...

  • 中国汽车工业暨一汽迎来70周年华诞 ...

  • “把民族汽车品牌搞上去”——从中国 ...

  • 炙热的考验 坚定的守护——高温中坚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