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你们的专业指导培训为我们下一步整改工作指明了方向,公司将以此为戒,继续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确保不再发生类似的问题”。近日,广西桂林市某生活美容经营企业负责人陆女士对前来企业开展法规培训的桂林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感慨道。
今年5月,在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的美容美体领域化妆品专项整治中,该企业因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和在店内发布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的化妆品广告行为被处罚。
“真的很希望可以得到市场监管部门专业的培训,帮助我们知法懂法!”对于执法人员指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企业负责人诚恳认罚,并主动向执法人员提出了全员接受培训的意愿。本着帮扶企业,筑牢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合法合规经营意识的初心,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决定为该企业送服务上门。
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来到企业,对企业全体员工开展了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培训课上,监管人员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规定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强调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化妆品购进查验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责任,不得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化妆品,以及化妆品经营者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行为等。同时,监管人员还指导企业员工如何查看所购进销售化妆品包装标签内容,如何判定化妆品是否为合法合规产品,还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进行了详细讲解。
“以后,我们会严格按照规定经营,发现有过期的、不合格的化妆品要主动销毁。”该企业45名参加培训的员工积极参与课堂互动交流。
据介绍,今年1~6月,桂林市市场监管系统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对全市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宣贯、科普讲座、培训21场次,培训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相关人员650余人次,对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化妆品安全治理,推动社会共治,助推企业规范合规经营,护航桂林“美丽事业”,切实担负起了服务企业、加强监管的职责。(卢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