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21日,山西省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对祁县友谊国邦大药房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祁县友谊国邦大药房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2023年 第16号
经祁县市场监管局日常监管发现,祁县友谊国邦大药房有限公司和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祁县西关连锁店等2家企业存在严重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为加强药品经营环节安全风险防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和《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上述企业采取暂停销售等风险控制措施(期间暂停药品经营活动)。待企业整改结束后,提出书面申请,由祁县市场监管局组织现场检查,通过检查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