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私改速度、增容电池容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管局严查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
2023年以来,南海区市场监管部门连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整治行动,重点治理不符合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等配件,严查未经3C认证擅自生产、非法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守好质量监管的最后一道防线。
近日,大沥市场监管所、里水市场监管所就针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分别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商户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有否存在私改速度、增容电池容量、加长座椅长度等违法行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
今年上半年,大沥市场监管部门共计立案查处21宗涉嫌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件,已办结19宗,没收质量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5辆。
里水市场监管部门共计立案查处6宗涉嫌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件,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共4宗,没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5辆,另2宗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执法人员在铁腕整治的同时,强化宣传引导,现场向经营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经营者落实好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签订产品质量承诺书,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确保行动成效。刚柔并济,精准施策。接下来,南海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常态化监管,持续规范行业主体经营行为,切实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案件回顾
里水市场监管所对1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商户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在该门店的显眼位置发现6辆疑似经改装过的待售电动自行车。经初步测量,该电动自行车的鞍座长度约为530mm,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350mm,商户销售鞍座长度大于国家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调查取证后,执法人员对该商户涉嫌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涉嫌经非法改装的6辆电动自行车实施扣押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查办当中。
普法窗口
经营户切勿非法改装,应守法经营
电动自行车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禁止任何生产、销售者非法改装、拼装和加装。违者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销售收入和违法生产、销售的商品,并处以该批违法商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