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化执法扎紧制度的“笼子”
湖北省市场监管协同执法办案平台极大提升执法效能和办案质量
□ 张永康 周少文 本报记者 张 华
荣获2020年度“智慧市场监管”最佳创新驱动实践奖和2023年度信息化数字政务创新成果奖;2022年被湖北省司法厅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浙江、江苏、广东等13个省级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机构集中调研湖北开展“数字+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一系列荣誉和成绩的背后,是湖北省市场监管协同执法办案平台(以下简称“执法办案平台”)建设取得的硕果。
“机构改革后,因执法重心下移,基层执法能力无法承接861项行政执法事项,传统办案方式效率低,导致类案不同罚、选择性执法等现象屡有发生,影响‘三项制度’的落实。为改变这一局面,从2019年起,我们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全流程全要素智能化协同执法办案平台。”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局长王焕斌说,该平台将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科技与市场监管执法办案深度融合,形成了全省域覆盖、全网络共享、全天时可用、全流程可控的优势特点,能够将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极大提升了执法效能和办案质量,有效防止类案不同罚、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据介绍,执法办案平台由协同执法办案系统、智能辅助系统和执法移动端系统组成。其中,协同执法办案系统由1个中心、12个子系统、11个功能模块和2个门户组成,基本实现了操作信息化、文书数据化、过程痕迹化、责任明晰化、监督严密化和分析可量化。比如,操作信息化实现案源登记、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等环节的全流程在线办理;文书数据化实现一键自动生成内容完整、格式正确、法条匹配的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决定等文书;过程痕迹化集成执法全流程要素,行政执法事项内部审批、案审会记录等网上流转、留痕。
智能辅助系统依托法律库、案例库等资源库,提供业务数据智能推送服务,关联信息自动带出,实现市场主体、自然人的登记信息身份验证准确生成。法律依据智能推送,智能判断违法行为类型,匹配与案情高契合度的相关法律条文,提出自由裁量建议,同步推送类似参考案例,有效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电子卷宗智能处理,实现案卷归目、归档、编码、生成、检索、阅览、名称与来源修改等辅助阅卷功能。目前,该系统数据库已收录法律法规数据700259件、行政处罚案例80329件、行政诉讼案件1685207件。
移动执法办案系统通过开发手机移动执法小程序,实现“云+端”有机结合。执法人员只需携带一台蓝牙打印机和一部智能手机,在办案现场即可完成实时定位、当场记录、就地上传、云端审批。通过构建“互联网+移动执法”智慧化执法新模式,实现从“面对面”到“键对键”的时空转换,有效解决了执法力量不足和偏远交通不便等问题。
据了解,目前,执法办案平台已覆盖湖北省、市、县、所四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有2724个执法单位实时在线应用,注册执法人员1.3万余人,已处理行政处罚案件71628件,访问次数累计超1214万次,年度在线处理案件预计超6万件。同时,执法办案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6个系统实现互通,分别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省“两法衔接”平台、湖北省纪委监委驻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推送案件25268件、21447件、2.36万件,有效推进了行刑衔接和行纪贯通工作落实见效。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