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31日,江西省会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食盐保供稳价提醒告诫会。县盐业公司、九二盐业及食盐经销(配送)商共计14家生产经营单位参会。
会议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会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用盐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等内容进行全面解读。
会议强调,各食盐经营单位必须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诚信建设和行为自律,不得有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的合法价格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要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要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到依法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大食盐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依法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食用盐市场价格平稳有序。(陈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