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江苏扬州多部门联动协同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2023-09-07 12:11:1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监管,规范教育收费行为,9月5日下午,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召开扬州市市区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部署暨政策提醒会,对城区61家学校和培训机构进行合规指导。

会上,市发改委解读了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相关收费政策;

市教育局解读了学校收费及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日常监管要求;

与会5家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代表就规范收费作了表态发言;

市市场监管局安排部署2023年全市教育收费检查工作并阐释了此次教育收费检查的重点要求。

1.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重点抽查检查学校和培训机构收费公示情况。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在学校醒目位置、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等地方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行为。

2.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重点检查学校收取学费、住宿费等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情况。严肃查处学校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

3.要规范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行为

重点检查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相关规定情况。严厉查处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开展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并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违规自立项目收费等行为。

4.要严查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检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和超时段、超限额收费的情况。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通过行政指导、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继续加强“事前、事中”教育收费监管,建立开学季教育收费专项督查常态化机制。

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通过12345、12315等渠道发现违法线索,及时处理、化解矛盾,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提升全市教育收费管理规范化水平,营造良好、有序、规范的教育收费环境。(蒋帆)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桂林市强化质量创新助力世界级旅游城 ...

  • 钦州市创新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争当质 ...

  • 梧州市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服务高质量发 ...

  • 聚力质量安全铸根基 赋能绿色发展新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各级市场监管部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