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步走开展“大起底”排查整治
广西推动燃气企业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 本报记者 张文礼
自市场监管总局全面部署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广西壮族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大起底”排查整治城镇燃气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组织统筹,高位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燃气安全专项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广西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出细致安排,提出15条工作要求,分管领导下沉一线,狠抓具体工作落实。该局第一时间出台广西贯彻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细化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强化工作统筹和指挥调度,对各地生产销售单位摸排情况、生产销售单位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及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情况进行通报,传导压力,压严属地监管责任。加强与住建部门联合协作,实施信息共享,质量监管、行政审批、特种设备等内设机构协同联动,摸清全区获得气瓶充装许可证和燃气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部署开展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监督抽查,对液化石油气生产单位和充装单位进行全覆盖抽查。
下沉一线,高效行动。8月初,广西市场监管局采取“监督检查+专家”方式,组成5个检查组,直达基层一线,开展督导抽查。一方面,对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通过调阅资料、检查台账、走访企业,认真检查各地专项整治成效。对抽查发现基层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存在的203个问题,逐一列出问题和整改清单,下发通报,压实“两个责任”落实,确保真整改、改到位;对于督查中发现专项整治行动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切实提高排查整治质效。另一方面,针对基层监管人员存在对有关燃气安全政策最新要求不熟悉及对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燃气用连接软管等产品新标准理解不够深入等问题,技术专家通过实物对比真和假、优和劣的方法,手把手指导基层监管人员提升监管能力。
明查暗访,高频联动。广西市场监管局坚持宣传引导与消费提示结合,摸排线索与依法处置同步,以农村地区及城乡接合部的批发市场、商超、五金店为重点,对全部111个县(区)的燃气器具经营店开展暗访,由该局综合执法局、质量监管处派出人员“下沉到底”,同时依托广西质检院抽样员、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队伍等力量,并邀请媒体记者随同暗访。对没有发现问题的经营单位,暗访人员将以志愿者身份发放《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两个规定”》《燃气用具及附属产品消费提示》宣传册,宣传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注意事项;对发现问题的经营单位,立即摸排问题线索,目前已经移交4批问题线索清单,强有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行动彻底、见效。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广西共排查燃气具产品销售企业1.09万家次,向销售者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督促检查发现的2153个质量问题落实整改,立案236起,扣押燃气具产品766台件;对331批次燃气具和相关配件产品开展监督抽查,依法处理13批次不合格产品。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