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强化汛期过后药械产品质量监管,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四个强化”开展重点地区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
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部署。召开汛期过后药械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专题会议,传达市、区两级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梳理辖区药械经营使用重点单位台账,全面掌握并及时更新主体基本信息。
督促自查,强化隐患排查。开展汛期过后药械产品安全情况调查,重点排查药械库房、药房等是否存在受灾情况,是否存在因水淹或仓储漏雨导致药品、医疗器械包装破损、污染变质的情况,了解受损产品名称、数量、后续处置情况等信息。
联合检查,强化安全管理。对辖区内重点药店和医疗机构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查看主体资质是否有效,药械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药械储存、使用及经营销售是否合规,药学专业人员配备是否合理等内容。
宣教普法,强化长效监管。针对检查出的问题现场指导各单位负责人立即整改,同时宣传《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各单位提高依法执业意识,压实药械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规范日常药械经营和使用行为。
下一步,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药械领域安全监管,完善药械质量安全体系,加强对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的指导检查和风险排查,当好药械质量安全的“守门员”。(麻艳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