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含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防范麻精药品流弊事件发生,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丰台区卫健委、丰台公安分局联合开展丰台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督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聚焦协同监管,加强多部门联动。
加强与区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密切联系,召开联席沟通会并联合签署《关于开展丰台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督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各部门间协作沟通机制,协同开展麻精药品专项检查,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检查通力协作,落实常态长效的监管合力,依法严惩违规违法和打击犯罪行为,压实麻精药品相关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二是聚焦监督管理,加强多方位检查。
检查组通过实地抽查、查阅台账、现场交流等方式开展全面检查。一是详细核对麻精药品处方、药品盘点台账及领用登记记录本等相关资料,要求做到票、账、物相符;二是全面了解麻精药品进货渠道、储存、使用等方面的情况,确保麻精药品来源合法、储存合规、使用合理;三是调取查看麻精药品储存区视频监控资料,要求麻精药品专库、专柜采用双锁、双人管理,储存区域要设有防盗设施和安全监控系统。麻精药品专项检查自9月1日启动,为期1个月,截至目前共联合检查医疗机构17家次。
三是聚焦普法教育,加强多渠道宣传。
执法人员采取现场指导、主题讲座等途径向医疗机构宣传了《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麻精药品的管理要求以及禁毒知识,针对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政策法律方面的指导,要求医疗机构注重自查,落实主体责任,严防麻精药品流弊事件发生。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的采购、管理、储存和使用行为,提高了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下一步,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将立足自身职责,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麻精药品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麻艳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