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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联合对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站开展检查

2023-09-14 10:50: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联合湖里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对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站进行检查。

据悉,该检验站为厦门唯一一家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站,日检验量达350只液化石油气钢瓶。该检验站主要承担的任务是重新检验超期气钢瓶,把检验合格气钢瓶进行二次喷涂送往充装单位,不合格的气钢瓶则统一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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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执法人员对检验站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在用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定期检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检验站钢瓶收发情况、报废气钢瓶去功能化统计台账、检验报告出具情况以及报废气钢瓶的处理情况等进行详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检验站严格按照安全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开展检验工作,切实保证气钢瓶检验质量。对在检验中发现的各类气瓶安全违法线索,要求其要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从源头上保障钢瓶安全。并强调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运行的重要性,引导企业适时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设施设备的巡检、维护,提高应急处置及保障能力,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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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合格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必须是具备气瓶制造资格的厂家生产的钢瓶,并由当地检测部门出厂监督检验的标志(TS)。GB/T 5842-2022《液化石油气钢瓶》规定,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TSG 23-2021《气瓶安全技术规程》9.3规定,液化石油气钢瓶每4年检验1次。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经气瓶检验机构安全评估检验合格的,可延长一个检验周期(最多不超过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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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者未按时进行定期检验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可能由于材质劣化等原因导致气瓶耐腐蚀性、耐压程度降低,加之瓶阀使用超过一个定期检验周期后安全状况不明,继续使用钢瓶,存在泄漏、爆炸的危险。请群众注意查看识别瓶身钢印及所喷涂的检验日期标识。如发现已经超过检验有效期,应马上和瓶身上标示的气瓶公司联系,请他们回收钢瓶,如发现“黑气瓶”应迅速向相关部门反映。

此外,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也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格开展燃气安全专项隐患排查,不留盲区和死角,通过精准严格有效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将从严从快从重进行查处,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陈永 陈琼英)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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