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部署整治教育乱收费问题
减轻群众负担 促进教育公平
本报讯 (记者 黄小军)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该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召开全省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工作部署会,提出坚决整治教育乱收费,促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安排部署各级各类学校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教育收费整治工作,通报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近年来,云南省在各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教育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该省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对教育乱收费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收费主体落实责任,强化规范收费意识,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收费行为自查自纠,快速高效做好投诉举报工作,检查各级各类学校2599所,省属学校退还违规收费金额2989.51万元。
会议强调,教育收费事关民生,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是促进教育事业长久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规范教育收费对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保障人民群众利益、落实降费减负政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谁收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主体责任,加强学校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学校的政策水平和法律意识,从源头减少违规收费问题的发生;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收费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明确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确保收费透明、公正、合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会议要求,各学校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认真制定自查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自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落实清单,真查真改、立行立改,及时退还违法违规收费。对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虚假应付以及销毁、篡改证据的学校,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重处罚,坚决遏制乱收费行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依法行政,强化监管举措,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全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相关职能处室,16个州(市)局价格监督检查部门,84所高等院校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