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一件事” “大起底”排查
贵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讯 (记者 李 嘉)近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印发《贵州省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的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基础上,以市场监管“五化”监管为指导,“大起底”排查整治贵州省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重大风险隐患问题,坚决杜绝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围绕燃气安全“一件事”,聚焦燃气瓶生产、充装、检验,以及燃气灶具、燃气用连接软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等燃气器具生产、流通环节,坚持规范监管、强化分层分级管理、压实各方责任,以创新引领、数字赋能推进智慧监管能力建设,依靠数字赋能切实提高排查整治质量。
在燃气生产、气瓶充装等重点领域,深入排查整治燃气生产、气瓶充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严格燃气气瓶制造和检验环节监管,加强燃气气瓶安全监管,对“问题瓶”进行严厉查处,守好气瓶准入关;严格燃气瓶制造和检验环节监管,对燃气器具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排,加强燃气器具生产单位全覆盖监督抽查和经营环节监督检查。
在强化监管执法方面,加强燃气压力管道生产环节监管,严格落实燃气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制度;加强对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管执法,强化对液化石油气的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燃气瓶充装单位、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在推进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方面,加强燃气瓶信息化追溯管理,提升燃气瓶充装追溯体系建设和监管水平,健全追溯赋码系统应用规则,加强气瓶信息追溯管理;加强燃气器具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推进实施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管理。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贵州省市场监管系统将用半年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瓶和燃气器具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力争到2025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安全监管机制,严格执行法规标准规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基本建立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