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盯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燃气灶具等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紧盯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充装单位是否具备许可资质,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自有产权气瓶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充装前后是否对气瓶进行安全检查和充装记录,并查验了气瓶定期检验和报废情况。对燃气企业燃气压力管道全面摸排,重点检查管道定期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记录情况以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对气瓶检验单位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排查检验人员是否挂证、是否无证操作,检验是否存在缺项、漏项,是否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相关企业237家,其中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21家、燃气气瓶充装单位76家、燃气气瓶检验单位1家、燃气压力管道及相关压力容器使用单位143家。
紧盯燃气灶具质量安全。对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单位气体质量分级分类监管,对涉嫌存在气质不达标、非法掺混二甲醚等的“问题气”进行抽样检验。对燃气灶具、软管、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销售单位开展全面摸排,并建立销售单位台账和质量安全档案以及销售单位名录,同时要求商家所销售产品依法取得强制性认证、建立进销货台账和出入库管理制度。结合年度监督抽查计划,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燃气具产品专项监督抽查。截至目前,共检查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单位17家、燃气器具销售单位159家,监督抽查家用燃气灶、气瓶调压器、软管、燃气热水器、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等燃气器具55批次,已检出27批次,其他批次产品正在检验中。
紧盯市场监管领域燃气相关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指导城镇燃气相关单位按照特种设备、工业产品销售“两个规定”要求,督促生产、使用、销售单位落实安全责任,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质量管理员,切实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开展“两个规定”专题宣讲,共培训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118名,气瓶安全总监、气瓶安全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307名,燃气器具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36名。
紧盯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执法检查质效。市局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依法采取警示约谈、行政处罚、公开曝光等手段,综合运行信用监管实施联合惩戒;对屡查屡犯、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严重事故隐患的企业,采取停业整顿、立案查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建议吊销许可等措施,坚决杜绝执法“宽松虚软”。截至目前,约谈相关单位4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68份,责令改正77家,没收产品44件,查办违法案件13起,已办结9起,收缴罚没款22.12万元。
紧盯市民燃气安全素养提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公益广告、微信公众号、市场监管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加强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及燃气器具产品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意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关注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社会氛围。截至目前,共发布“燃气安全 你我同行”、燃气相关产品安全风险提示等安全知识5期,举办燃气安全知识普法宣传6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相关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和“一岗双责”要求,不断完善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长效机制,压实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行“风险管控+精准监管”模式,加大力度打击涉燃气领域特种设备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燃气具产品行为,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进学校、社区、工厂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市民安全防范意识,共同守住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防线。(刘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