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内蒙古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注销公示〔2023〕61号。
据公示,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包头进步道店主动注销经营许可证,公示期自2023年09月18日-2023年09月23日,公示期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无异议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予以注销。
拟注销《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凭证》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注册地址 | 企业法人(负责人)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1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包头进步道店 | 内包药监械经营许20180141号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望园北路南侧、进步道东侧(紫光优+教育广场)底店S3号 | 石涛 | 包头食药监局 | 2018/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