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连日来,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以推进“两个规定”(市场监管总局75号令、76号令)落实为抓手,强化监管责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指导生产销售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通过抓住“关键少数”,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一旦发生质量安全问题,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有效防范和化解质量安全风险。
该局执法人员时刻围绕讲政治、讲法治、讲学习、讲担当、讲质量、讲纪律、争一流“六讲一争”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自觉以“时时放不下心”的责任感,坚决扛起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守好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同时,执法人员强化政策宣传,让人民群众看到产品质量工作成效,让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切实感到责任重大,让企业意识到产品质量安全与企业信用和收益息息相关。
“下一步,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将重点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严格落实监督抽查后处理各项职责。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在流通领域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督促销售单位立即下架处理,同时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企业出厂销售。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苏红涛介绍。(杜志锋 李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