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保障市民饮食安全,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内食品小摊贩经营行为,近期,江西省会昌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小摊贩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小摊贩备案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是否有与其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工具、容器、工作台面,是否有防尘、防虫和防蝇设备设施,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在经营场所(设备或工具)显著位置悬挂备案卡和健康证明,经营场所是否发生变化等内容。检查中对未取得食品小摊贩备案卡、未办理或有过期健康证明、未有“三防”设备设施的、“三防”设备设施不到位的、“三防”设备设施形同虚设的,通过约谈、下发告诫书、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等形式督促经营者限期整改,限期内不能完成整改的将坚决予以停业整顿,直到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方能营业。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江西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截至目前,共检查城区6家农贸市场内的食品摊(店)101家次,约谈1次,下发提醒告诫书37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7份,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开展对农贸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工作,提高食品小摊贩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朱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