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秦海峰)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结合“铁拳”行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于日前发布部分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中的典型案例,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这批典型案例有7个,其中,汾阳市兴达汽贸汽修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气瓶检验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案择重处理。今年5月,汾阳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甘肃省白银市市场监管局协助调查函,称汾阳市兴达汽贸汽修有限公司为白银市部分车辆出具的《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报告》涉嫌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未在批准检验场地)进行气瓶检验。5月23日,汾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汾阳市兴达汽贸汽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特种气瓶检验业务已暂停,在气瓶检验报告系统未发现2023年出具的特种气瓶检验报告。
经查,该单位电脑操作员张某某未实际进行气瓶检验,私自出具合格的气瓶检验报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汾阳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10.1万元;对涉事相关人员罚款2.8万元。
今年以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成立燃气安全整治工作专班,印发专项实施方案,围绕气瓶充装、检验环节和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截至目前,山西省累计排查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燃气灶具生产销售单位2248家,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77个,监督抽查燃气灶具及配件468批次,其中不合格产品18批次。
《中国质量报》【安全用气 防患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