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引导市场诚信经营,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12315“进市场”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各县局积极引导和督促本辖区内市场开办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完善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八个一”工作条件。
建立健全商品质量和服务规范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消费纠纷和解与消费侵权赔偿等制度,督促经营者落实自律制度和承诺制度。组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解决消费纠纷知识,不断提高和解消费纠纷的能力。服务站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与消费者协商解决消费纠纷,指导市场开办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
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公开服务站工作人员和监管执法人员信息,便于消费者联系。对消费者与经营者不能达成和解,或者消费者发现经营者有违法经营行为而投诉、举报的,市场监管局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
全市“进市场”消费维权服务12家,将消费维权服务站信息录入总局综合业务系统12315“五进”系统,加强12315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提升“进市场”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效能。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供稿: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