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北京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试行)》10月12日正式发布,这是北京市第一次明确工业遗产认定程序、保护管理、利用发展、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北京工业遗产是指在北京工业长期发展进程中形成的,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经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工业遗存。其核心物项是指代表北京工业遗产主要特征的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其中物质遗存包括厂房、车间、作坊、矿区等生产储运设施,与工业相关的管理和科研场所、其他生活服务设施及构筑物和机器设备、生产工具、办公用具、产品、档案等;非物质遗存包括生产工艺、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工业精神等。
根据管理办法,申请北京工业遗产的企业单位需工业特色鲜明、遗产价值突出、保存状况良好、管理水平较高、满足北京工业遗产评价指标要求,且产权明晰,已制定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经认定的北京工业遗产有效期为5年,每满5年复核一次。
管理办法明确,鼓励利用北京工业遗产资源,建设工业文化产业园区、特色街区、创新创业基地、影视基地、城市综合体、开放空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等,培育工业设计、工艺美术、工业创意等业态。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北京市获得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的单位共有9家,涉及电子、装备、材料等产业,包括北京印钞有限公司、北京卫星制造厂、北京珐琅厂、北京化工研究院等。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