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2023年6号
2023年(6号)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民兴大药房福源店等2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 许可证号 | 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 企业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注销原因 | 注销日期 |
1 | 粤DB7630149 | 2024年11月25日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民兴大药房福源店 | 唐安怀 | 依申请注销 | 2023年9月1日 |
2 | 粤CB7630573 | 2027年8月18日 | 广东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清远市福林盛景店 | 唐静 | 依申请注销 | 2023年9月25日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