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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建立3项机制保障药品安全

2023-10-18 12:44:15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 秦海峰)近日从山西省忻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自今年7月部署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以来,该局建立健全3项工作机制,聚焦重点,全面落实,深入督查,强力推进提升行动落地见效。

项目化管理的交叉检查工作机制。该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实施“项目化管理”,由忻州市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科牵头,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执法稽查、法规、执法队等相关科队配合,设立综合协调组、现场检查组和跟踪督办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例会、联络对接、线索交办、案件移送、信息统计等制度,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岗的项目团队。通过搭建市县两级“联动执法”、监管稽查“互动执法”和县区之间“交叉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市对县督查督导力度,提升工作效能。

清单化推进的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每发现一个问题,群众用药安全就少一分风险;每查办一起案件,群众生命健康就多一分保障。该局以提升行动督查工作为抓手,实行问题线索清单“一张表”管理制度。检查组每检查一家单位,都认真填写《忻州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问题线索清单》,客观记录存在的问题,实时反馈检查结果。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逐一分析研判,建立和运用风险隐患、问题线索、整改销号、督办落实“四个清单”,构建起清单管理、逐一销号、相互转化、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

精细化落实的线索督办工作机制。建立和运用案件线索集中管理、统一分流、跟踪督办工作机制,所有线索统一由跟踪督办组归口管理并建立台账。及时召开线索交办会会商研判,按照属地管理和重大案件督办原则,分别移送县级药品监管部门和市综合执法队办理,并将处罚结果和整改情况报综合协调组归集,做到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相互监督,有效防止有案不立、有案不移、有案不结等问题。

忻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始终坚持“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风险研判、案件查办、跟踪督办、督查考核、宣传教育、指导服务6方面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筑牢药品安全防线,营造安全有序的药品市场环境。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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