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洪莲中路某诊所的药柜、治疗室内存在过期片剂、颗粒剂、注射剂,该诊所涉嫌使用过期药品,目前已被立案调查。
莲前市场监管所以村改居城乡接合部的门诊部和诊所等为重点对象,进行药品使用管理专项检查,持续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检查中,执法人员在一家诊所药柜里,发现4盒雷贝拉唑钠肠溶片,有效期为2022年9月;玻璃陈列柜中存放的3盒降浊祛瘀颗粒,有效期为2021年7月;51瓶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甲硝唑氯化钠注射液等各类注射液,有效期均为2021年8月,截至检查时已超过有效期26个月。
该诊所涉嫌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扣押了涉案药品并立案调查。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执法人员同时要求该诊所认真开展过期药品自查,建立完善进货销货台账,及时处理临期药品,避免出现药品安全问题。
加强药械使用质量管理
推进村卫生所规范化药房建设
“药”安全
翔安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翔安区卫健局,全方位开展村卫生所药械使用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提升工作,保障村民临床用药用械安全。
通过综合治理、统筹协调、齐抓共管,辖区120家村卫生所全部完成规范化药房建设,实现全过程全链条管理。
严禁违规诊疗
经翔安区市场监管局及翔安区卫健局共同深入调研,决定对乡医进行一体化、规范化管理,并重新审核开展抗菌药物静脉输注医疗机构资质,解决顽疾,控制药械使用风险。
改善药房条件
村卫生所属自收自支单位,资金有限,在药房硬件建设投入不足。翔安区市场监管局协调卫生院及村卫生所共同出资,添置药品阴凉柜、空调、药柜、温湿度计等设施设备,改造药房,提升药械储存质量。
加强业务培训
翔安区市场监管局针对乡医的药械质量管理认识不到位现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贯,加大药事管理培训力度,要求在药械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严格管控,建章立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靠前服务指导
翔安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库药房药柜设置条件指导意见》,制定《村居卫生所药械安全整治项目及标准》;
在每个镇(街)辖区内各建立2个村卫生所“规范药房示范点”,并对药房新建改造、设施设备等予以上门帮扶指导;
同时,要求其他所根据标准、参照示范点进行自查自纠后申报规范化药房验收,以点带面,推进全覆盖建设。
加强部门联动
翔安区市场监管局及卫健局加大合作力度
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村卫生所110家次,责令改正9家,处罚4家。
健全联席会议长效机制,互通监管信息及案源线索、化解风险和阻力,及时消除隐患;
要求各镇街卫生院加强对辖区村卫生所药房督导,将此作为区对镇街药械管理工作的年度的考核指标,压实地方责任。
下一步,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推动“规范药房”标准化建设,加强药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排查药品领域风险隐患,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来源:厦门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