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在药店买了一盒药,当日将药品原封不动送回药房想要退货,却遭到药店拒绝。药没拆封,为什么不能退换呢?
几天前,吴女士因为喉咙痛在集美区某品牌连锁药店购买了一盒“胖大海”和一盒退烧药。没过多久,她回到该药店,表示自己不需要“胖大海”,想退货。但药店工作人员表示,药品并无质量问题,不同意退货。
吴女士认为,购买的药品包装完好,没开封,也保留了购物票据,在手里停留的时间也不长,为何不给退换?因此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接诉后,市场监管部门介入,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处置。
经核实,吴女士所反映的问题属实并及时回复,药店的做法合乎法律规定,除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执法人员向吴女士宣讲了药品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药品是特殊商品,为保证每一盒到患者手中的药品都有合法来源,无质量问题,药品一律不能退换。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而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解释,吴女士最终对药店的做法表示理解。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应谨慎选择所需药品的种类,同时最好根据用量适当购买,避免造成药品过期失效。(来源:厦门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