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部门联合印发行动方案
严把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关食品安全关
本报讯 (记者 张文礼)近日,民政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部署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全国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实现较大幅度提升,服务网络形成一定规模。到2026年底,全国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多元供给格局基本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巩固,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明显提升。在此基础上,持续完善服务网络,不断提高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
《行动方案》对保障老年助餐服务质量作出明确要求,提出规范服务供给,结合实际制定老年助餐服务规范。保证助餐服务的连续性、稳定性,科学制定食谱并定期更新,保证老年人吃得饱、吃得健康、吃得放心,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个性化餐食;提升智能服务管理水平,加强数据采集整合与共享,精准对接老年助餐服务多元供给资源,鼓励开发老年助餐服务智能终端和信息管理系统;培育优质服务品牌,引导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进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智能化服务,大力支持连锁化运营,积极推广集中供餐模式,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示范效应突出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示范点和优质服务品牌。
《行动方案》对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点部署,要求加强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监督考核、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制度。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问题隐患整改、潜在风险报告等要求。采用集体用餐配送方式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应当与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指定专人负责查验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严把质量关。切实抓好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服务中的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防范各类安全风险。鼓励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购买食品安全等相关责任保险。二是强化日常监管。老年助餐服务有关管理部门应当依职责联合开展抽查检查,按规定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定期对老年助餐服务价格和质量进行评估,结合老年人满意度等情况,适时动态调整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的扶持政策。对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运营管理等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是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具备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采用透明可视方式公开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鼓励邀请老年人、社区居民代表参与食品安全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行动方案》提出,要强化老年助餐实施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机制,把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作为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明确部门职责,其中要求商务部门要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餐饮、商贸物流企业和互联网平台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老年助餐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