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量信用>>

22家!这些企业登上【失信】黑名单!

2023-10-30 22:57:15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大家日常消费时

工作人员可能会通过各种方式

让你办卡、充值、开会员

比如承诺

充值返现、打折送礼

但是

预付式消费虽然看上去比较实惠

一旦遇到无良商家

拒绝退费、停业失联、卷款跑路

那钱...可就打水漂了啊

消费投诉情况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0月1日期间,深圳市消委会共收到预付式消费投诉5531宗,同比下降56.88%。

其中,消费者投诉经营者停业或关门跑路的投诉有644宗,同比下降81.66%,占预付式消费投诉总量的11.64%。

针对不良经营者“跑路”

未按约定退还消费者预付款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近期,深圳市消委会

将其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的信用信息

推送至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

通过深圳信用网

公!开!披!露!

22家失信经营者信用推送信息

深圳市消委会

通过失信企业信用推送

支持消费者起诉等方式

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

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同时告诫广大经营者

千金难买好口碑

依法诚信经营

珍爱企业信用“羽毛”

切勿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预付式消费问题

深圳市消委会温馨提示

谨慎选择

尽量选择注册经营时间较长、规模较大、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好的企业进行消费。

降低风险

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尽量降低预付额度、缩短预付周期。

留存证据

签订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前,认真阅读有关会员细则、退费规则等条款,详细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并保存活动页面截图、支付记录及其他相关消费维权凭证。

及时维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创新 ...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开展 ...

  • 比亚迪首次携四款纯电车型亮相巴拿马 ...

  • 集美家居大红门旗舰商场19周年狂欢 ...

  • 第13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