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 嘉)近日,记者从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联合贵州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即将到来的2023年“双11”期间,理性对待各电商平台开展的各类促销活动,防范商家促销套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选择正规电商,谨防网购诈骗。在购物时,要谨慎选择电商平台和交易对象。首选资质全、信誉高、口碑好的合法网络交易平台,切勿在非正规电商平台购物消费,以免商品质量或售后服务没有保障。不要随意点击非官方的陌生网页、弹窗邀请、网址链接。要高度警惕非自营平台的高额返利、红包、中奖付费等链接和二维码,谨防因信息泄露导致资金安全风险。切勿对个人账户直接转账付款消费,防范交易风险。
识别网购“套路”,认清虚假优惠。对于电商平台推出的“官方立减”“跨店满减”“回购礼”“津贴卡”等营销方式,消费者购物时要了解各类商品优惠券、红包、预付定金等使用条件、方法,规避消费陷阱和风险。消费者在网购时要注意辨别商家营销套路,注意商品平时售价,当心虚假打折优惠。按照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通过网上“种草分享”“达人探店”等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字样,消费者应注意识别此类“种草广告”,认清是“真好”还是在“营销”。
切莫盲目囤货,按需购买商品。对于电商平台在“双11”期间的价格优惠,消费者在购物时切莫贪图便宜而囤货,特别是不要囤积食品等有保质期限的商品。不盲目跟风网红主播,不要轻信绝对化的营销用语,坚持理性消费、按需消费,避免“冲动下单”之后造成浪费。
保留购物凭证,依法维护权益。消费者网购时要提前了解退换货政策,保留购物的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优惠截图等凭证,作为消费维权证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尽快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向平台或平台所在地、卖家实际经营地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广大消费者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向当地消协反映,也可登录全国12315网站、小程序、公众号投诉举报。
《中国质量报》【“双11”消费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