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一帆 记者 曹吉根)近期,浙江省平湖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多项措施,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目前已累计检查单位235家次,发现10个安全隐患并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立案21起,没收产品两件。
平湖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安全至上的原则,整治行动开始后迅速组织召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制定并下发整治工作方案。整治行动重点检查燃气灶具、燃气用连接软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等产品是否具有检验合格证,是否标注3C强制性认证标识等,并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进行检查,关注其充装前后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等违规行为。
在整治行动期间,该局共检查单位235家次,其中检查燃气压力管道及相关压力容器使用单位9家次,检查燃气气瓶充装单位两家次。在燃气器具方面,共监督抽查燃气器具17批次,检查燃气器具生产单位4家次,燃气器具销售单位216家次。
此外,平湖市在整治过程中,还积极开展了液化石油气检验登记系统的培训以及“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相关功能的应用,推动形成对气瓶的使用、检验、报废信息全流程监管。
《中国质量报》【安全用气 防患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