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年来,青海省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省局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的基本原则,抓牢抓实抓紧“一个大市场、两个强国、三个监管、四个安全”工作着力点,以督促平台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为目标,以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为重点,规范网络交易秩序,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努力在创新监管方式上下功夫,在提升监管效能上求突破,全面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网监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目前,全市网络经营主体发展呈以下趋势:一是温和回暖是主基调。截至目前,全市入库网络经营主体达4717家,同比增长12.4%;1-9月,全市网络零售交易额9.6亿元,同比增长37.57%,网络购物交易额215.9亿元,同比增长27.98%;1-9月,邮政行业寄递业务量累计完成1770.31万件,同比增长4.74%。其中,快递业务量(不包含邮政公司包裹业务)累计完成343万件,同比增长67.14%。二是政策倾斜是主推力。通过下发《青海省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合规评价指标体系》,出台《海东市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海东市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市县两级政府积极引导,以县级电商服务中心(电商产业园)为载体,加强与阿 里、京 东、832扶贫商城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强化孵化企业、产品包装、品牌打造、仓储物流等功能服务,海东科技产业园提供标准化厂房以及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入园发展,现已培育了“漠里姐姐”“藏地九哥”“雪茸堂”等知名直播带货网红。三是百花齐放是主旋律。全市入库网络经营主体4717家,其中企业1229家,个体工商户345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9家;从事食品销售企业2038家,认证质量企业36家,药品医疗器械企业82家,其他企业2561家。全市入库电商平台3家,自建平台1家。据不完全统计,海东市直播平台拥有万级粉丝的主播人数达1000余人,其中直播带货人数亦为多数。就海东市自建平台青海农林牧商品交易中心为例。该交易中心“西部优选”平台自2021年8月正式上线以来,致力于农产品互联网交易销售平台搭建,以农产品线上网销和线下体验相融合,不断探索农产品销售新模式新渠道,以“东产西送、西产入东”为目标,积极推动电商平台发展,助力农产品数字化发展。目前,该平台已聚集省内名优企业达3000家,平台商品达2万件,销售额单月突破1000万元。今年6月,国家商务部公示的132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中,该交易中心被认定为青海省唯一一家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加强平台内部治理,海东市市场监管局从四方面着手,努力维护网络交易市场环境。一是强化网络市场日常监管,确保平台规范经营。依托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五级贯通系统和省局开发的网络交易监测指挥中心综合监管平台,建立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定期对辖区内从事网络商品经营和网络服务主体开展网络市场巡查,依法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禁限售商品、虚假广告宣传等各类网络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截至目前,共组织出动执法人员275人次,巡查网店79户次;实地检查网络经营商家35户次,检查网络交易平台1家,未发现1起违法行为。二是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维护网络市场秩序。联合市委网信办等九部门,聚焦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系统内部协作配合,切实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属地监管责任,有力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九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500余人次,检查企业120余家,抽查店铺直播间50余处,抽查网售商品1300余件,利用网监系统检查网站网店3230条。责令整改涉嫌违法广告线索30条,处理率为100%。三是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提升市场监管服务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商平台企业“大调研、大走访”活动,了解掌握平台企业发展现状及各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落实情况,积极向电商平台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讲,现场指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内部自查和依法依规落实亮证、亮照、亮规则要求,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并就如何做好电商企业监管与服务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为电商企业解难纾困、提振电商企业发展信心与活力,提供了有力支撑。四是完善网络交易消费维权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结合“互联网+消费维权”,运用“全国 12315 平台”,安排专人及时受理和处理“12315”举报平台消费投诉,加强网络消费监管,加大对网购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等侵权行为;积极发挥消协作用,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推动网络消费维权关口前移。截至目前,共受理网购投诉515起,已办结502起,办结率为97.5%。
下一步,海东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推进电商平台向好发展:一是建立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建档机制,不断扩大网络经营建档监管范围,实现网络经营主体监管全覆盖。二是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做好网络经营亮照亮标工作,积极开展网络经营行政指导,监督交易平台履行法定义务,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信用监管,切实规范网络经营行为。三是建立完善违法经营发现机制,及时发现快速锁定网络违法行为,积极拓宽网络交易执法领域,加大网络交易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案件。四是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系统内部协作配合,强化网络监管联席工作制度,深化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构建社会共治的网络市场监管机制,构筑网监工作强大合力。五是建立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加强网络监管队伍建设,充实网络监管专业型人才,夯实网监工作基础。(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