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双十一”“双十二”网络集中促销期到来。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网络集中促销期良好的互联网经营秩序和消费环境,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向全区电子商务经营者提出如下合规要求。
1. 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相关义务,落实法定责任。
2. 加强促销规则事前审查。规则应简单透明易懂,不玩套路,禁止虚假折扣,虚假满减承诺,价格先升后降等违法行为。
3. 做好“亮证亮照亮规则”。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和服务,落实各项审查核验义务,依法履行主体资质、交易规则等信息公示义务,规范有序开展促销活动。
4. 规范广告宣传行为。加大平台内部广告审核力度,杜绝虚假宣传和低俗广告,加强对直播行为的管理力度,重点规制假人气、假优惠、假商品等直播乱象。
5. 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强制入户商户“二选一”,不得通过虚构交易、刷单炒信等提高虚假销量,维护良好的竞争秩序。
6.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销售过期食品、含金银箔粉食品、非法添加食品等违法行为。
7. 不非法收集和滥用个人信息。收集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并经消费者同意。所收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不得违规发送商业性信息。
8. 不销售禁售商品。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及时下架涉军、“专供”“特供”商品、危化品、违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重大活动的“纪念章”等违法违规商品。
9. 严把产品质量关。加强对品牌及商品进驻审核,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对销售的假冒伪劣商品及时采取禁限措施。
10. 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条款解释清晰,不滥用格式合同的解释权,对消费者合理诉求不推诿拖延,做好物流保障的应急预案,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周一凡)